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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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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相关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发表时间:2015-05-03 00:00:00阅读次数:

第一章 主 席 团

第一条  湖南电气职院院学生会主席团是湖南电气职院院学生会的最高组织和管理机构,受共青团湖南电气职院校委员会指导,其成员通过公选、推荐、直选和应聘上岗的方式产生。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二条  主席团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全面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学生会内部人员配置及任务分工;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对主席负责。

第二节  工作职能

第三条  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路线和方针,结合社会热点及时政问题,协助学校党团组织开展学生工作。

第四条  负责院学生会宗旨的贯彻实施,创造性地计划和开展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负责院学生会各项制度的制订、充实和完善。

第六条  负责院学生会校内外良好形象的树立和宣传。

第七条  每学期初制定院学生会各部相关工作计划,每学期末进行学期工作总结。

第八条  主持院学生会所有大型活动的策划、筹备与开展。

第九条  每学期开学初对院学生会所有干部干事进行相关知识及业务的培训,并负责院学生会后备人才库的建立和运作。

第十条  指导院学生会所有部门及全体干部的工作,并对各部门之间的运作予以积极协调,使其部门职能得以有效发挥。

第十一条  每学期末负责组织湖南电气职院校优秀学生分会、湖南电气职院院学生会优秀部门和湖南电气职院校学生委员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

第十二条  对院学生会所有部门及全体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各部门及相关干部干事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据相关条例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  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学生处汇报院学生会工作。

第十四条  每周一由主席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商讨部长例会

内容并于其后召开部长例会,就各部门相关工作进行安排。

第十五条  负责召开湖南电气职院校学生委员会主席团会议,对各学院学生分会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 办 公 室

第一条    办公室是院学生会内部沟通的,协助主席团处理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做好院学生会文件的起草、发放和归档。

第三条    负责院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总结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第四条    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五条    负责各种会议的通知和准备工作,做好例会的记录与考勤。

第六条    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总结和鉴定。管理院学生会学生干部档案。

第七条    负责处理和接待同学的来信来访。

第八条    完成学院和院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组 织 部

第一条      负责学生干部工作证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      负责整个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动态汇报工作。

第三条      负责学生干部的人事调动及人员汇编整理工作。

第四条      组织每年学生会干部招聘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      负责有关校内重大活动及好人好事的收集和记载工作。

第六条      负责收集关于院学生会有关建议或意见。

第七条      完成学院和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纪 监 部

第一条  人力资源部是湖南电气职院院学生会下属的职能部门之一,主管院学生会的监督考核工作,受主席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以“严于律己,公以待人”为宗旨,致力于在学生中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自律氛围。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全面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第二节  工作职能

第四条  负责院学生会干部例会考勤,做好各部例会的相关会议记录并进行备案存档。

第五条  监督考核院学生会的日常值班情况。

第六条  协助主席团监督考核院学生会全体成员的工作表现情况。

第七条  负责整个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动态汇报工作以及学生干部的人事调动及人员汇编整理工作。

第八条  负责院学生会各种大型活动中各部人员的签到工作并维持活动现场的秩序。

第九条  监督院学生会各部门的民主评选活动。

第十条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效地完成主席团交给的任务。

 

第五章 宣 传 部

第一条  宣传部是湖南电气职院院学生会下属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学校、院学生会的宣传和院学生会媒体的管理,受主席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二条  宣传部以板报为媒,不断致力于塑造院学生会之形象。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宣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全面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第四条  由副部长负责对相应部分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并定期向宣传部长汇报,作为年终评优依据。

第二节  工作职能

第五条  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方针,协助党团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宣传,配合校党委宣传部的工作,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条  在校园内协助学校做好党政相关政策的宣传。

第七条  加强对海报、展板等的管理,规划和管理各类学生宣传阵地。

第八条  建立并保持与校内外各种媒体的联系,力争扩大学校及学生会在社会上的正面影响。

第九条  负责院学生会所有大型活动的宣传工作及幕景制作。

第十条  举办书画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第十条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效地完成主席团交给的任务。

第六章 学 习 部

第一条  学习部是湖南电气职院院学生会下属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负责组织策划各种科技学术活动,受主席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二条  学习部以响应学校“科教兴国、学术强校”的口号为己任,致力于提高广大同学的学术创新水平,增强校园学术氛围。

第三条  学习部的口号是“爱我所学,学我所爱。”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四条  学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全面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第二节  工作职能

第五条  加强与校内外知名教师及其他领域的知名人士的联系,组织开展各类知识讲座。

第六条   协助学校有关部门抓好校风、学风建设,建立健全各种有关学习的考勤制度,检查和督促同学搞好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七条   与学院教务处建立和保持联系,反馈同学们在学习、生活、老师教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学院教务工作的进步和学生学习条件的改善

第八条  组织策划各种形式的学术知识类竞赛。

第九条  组织、合作、举办各种类型的演讲赛、辩论赛。

第十条  策划、编辑、发行活跃校园学术氛围的公开刊物。

第十一条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效地完成主席团交给的任务。

 

 

第七章 劳 卫 部

第一条  生活部是湖南电气职院院学生会下属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学生内务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受主席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二条  生活部以“用心品味,生活原本有滋有味”为口号,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条  生活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全面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第二节  工作职能

第四条  与学校后勤处建立和保持联系,了解学校膳食、宿舍等后勤工作的动态,配合学校的后勤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校后勤工作的进步和同学生活条件的提高。

第五条  规划和实施有关同学生活的服务工作,为同学们提供便利,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六条  对学校的宿舍、楼道、教室、食堂等公共区域进行卫生检查和评比。

第七条  组织开展勤工助学,帮助贫困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第八条  设立饮食投诉信箱和饮食投诉服务台,及时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并反馈到学校有关部门。

第九条  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组织开展维护就餐秩序等活动。

第十条  设立“寻找驿站”,为寻找失物的同学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策划并组织一年一度的湖南电气职院“风采寝室”系列活动。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宣扬并倡导同学们爱护环境,增强环保意识。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有益同学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四条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效地完成主席团交给的任务第七

第八章 生 活 部

第一条  生活部是湖南电气职院院学生会下属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学生内务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受主席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二条  生活部以“用心品味,生活原本有滋有味”为口号,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条  生活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全面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第二节  工作职能

第四条  与学校后勤处建立和保持联系,了解学校膳食、宿舍等后勤工作的动态,配合学校的后勤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校后勤工作的进步和同学生活条件的提高。

第五条  规划和实施有关同学生活的服务工作,为同学们提供便利,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六条  对学校的宿舍、楼道、教室、食堂等公共区域进行卫生检查和评比。

第七条  组织开展勤工助学,帮助贫困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第八条  设立饮食投诉信箱和饮食投诉服务台,及时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并反馈到学校有关部门。

第九条  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组织开展维护就餐秩序等活动。

第十条  设立“寻找驿站”,为寻找失物的同学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策划并组织一年一度的湖南电气职院“风采寝室”系列活动。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宣扬并倡导同学们爱护环境,增强环保意识。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有益同学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四条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效地完成主席团交给的任务。

第九章 体 育 部

第一条  文体部是湖南电气职院院学生会下属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主管院学生会文娱与体育工作,受主席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二条  文体部不懈地致力于生产欢笑、歌声,同时以“增强同学体质,丰富同学生活,增进同学友谊”为宗旨,促进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开展,体现电气学子活泼向上的精神风貌。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条  文体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全面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第二节  工作职能

第四条  掌握和响应党和国家的体育工作方针和动向,配合各种全国性大型赛事,在同学中开展各种形式新颖的活动

第五条  配合学校党委、共青团开展文娱与体育活动,组织策划大型文艺汇演与全校性体育赛事。

第六条  与学校体育工作部门建立并保持联系,配合学校的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进步。

第七条  组织、策划和开展一年一度的湖南电气职院校“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第八条   组织一年一度的湖南电气职院校运动会。

第九条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效地完成主席团交给的任务。

第十章 文 艺 部

第一条  文体部是湖南电气职院院学生会下属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主管院学生会文娱与体育工作,受主席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二条  文体部不懈地致力于生产欢笑、歌声,同时以“增强同学体质,丰富同学生活,增进同学友谊”为宗旨,促进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开展,体现电气学子活泼向上的精神风貌。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条  文体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全面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第二节  工作职能

第四条  掌握和响应党和国家的体育工作方针和动向,配合各种全国性大型赛事,在同学中开展各种形式新颖的活动

第五条  配合学校党委、共青团开展文娱与体育活动,组织策划大型文艺汇演与全校性体育赛事。

第六条  与学校体育工作部门建立并保持联系,配合学校的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进步。

第七条  组织、策划和开展一年一度的湖南电气职院校“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第八条   组织一年一度的湖南电气职院校运动会。

第九条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效地完成主席团交给的任务。

 

第十一章 外 联 部

第一条  外联部是湖南电气职院院学生会下设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主管外联工作,受主席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二条  外联部致力于树立学生会的对外形象,为学生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空间。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条  外联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全面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工作宗旨“内联一身功,外联一边天”。

第二节  工作职能

第四条  与社会各界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第五条  与其他高院学生会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互相交流经验,以求共同进步。

第六条  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并保持良好关系,寻求各种学习、交流和合作机会。

第七条  联系各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学生会及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大型活动提供赞助。

第八条  负责院学生会各部门对外接洽、联系工作,保证院学生会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

第九条   联系并负责各类商家、企业在学校内品牌、业务的宣传、推广,借以为学生会筹集资金。

第十条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效地完成主席团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章 网络信息部

第一条  网信部是湖南电气职院院学生会下设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主管网络平台工作,受主席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二条  网信部以网络为契机,着重于院学生会网络平台建设,为院学生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网络平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条  网信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全面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第二节  工作职能

第四条  收集和发布院学生会及各学院学生分会工作的动态信息,编辑《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工作简报》。

第五条  策划并组织各种致力于树立学生会外部形象,拓展广大同学社会视野的全校性学生活动。

第六条  维护、管理院学生会网络平台,及时发布院学生会的新闻公布及相关工作信息,使全院师生能在第一时间从网上获得相关信息,并对院学生会所举行的重大活动进行网上跟踪宣传报道;做好院内系统的信息整理、上报及归档工作。。

第七条 定期从网上收集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八条  举办有关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一些活动,增长同学门的网络知识,提高同学们利用网络的技能,培养网络开发人才,为学校提供计算机及网络支持。

第九条  负责院学生会刊物《学情动态》的编辑与制作。

第十条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效地完成主席团交给的任务。

 

第十三章 心理信息部

第一条  心理信息部是湖南电气职院院学生会下设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负责学生心理方面工作,受主席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二条  心理信息部是抒发同学心灵的窗口。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条  心理信息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全面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第二节  工作职能

第四条  督促各班级心理委员填写心理健康月报表,发放和回收心理健康月报表。

第五条  组织心理委员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经验交流。负责年度心理委员的考核、评选工作。

第六条  组织5.25心理健康月活动,并策划开展其他相关活动。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普查工作。

第七条  策划、开展其他心理健康有关的学生活动。

第八条  编辑《心理有约》并负责发放、宣传。。

第九条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效地完成主席团交给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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